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印发的《全省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鲁安发〔2018〕13号)要求,切实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经营秩序,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治理行动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维修过程中使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零部件等。 |